2020年多党制大选
选票舞弊行为调查报告

取消2020 年多党民主大选结果

 依据宪法419条,第 (7/2021)号命令,重新组建的缅甸联邦选举委员会。照国家管理委员会的程序审查选票,根据宪法第402条、联邦选举委员会法第11条和相关议会选举法第53条,缅甸联邦选举委员会关于2020年11月8日举行的多党制民主大选,对315个镇区的选民名单仔细进行审查。此外,对各乡镇的投票站投票情况、联邦选举委员会、相关乡镇前选举委员分会的小组委员会、乡镇公安局局长、乡镇移民和人口部负责人、乡镇管理员与相关政党代表进行实地调查,进行了采访相关选举委员会的小组委员会、投票站站长、投票站工作人员。 [1]

 根据对乡镇选民名单的调查,全国发生舞弊情况的选民人数为11305390人。实地公开调查选票时,发现每个投票站的选票数量减少且不合法。向投票站发放了数量有限的选票,经调查,此丢失的选票和多余的选票调查结果是由于非法活动造成的。 [2]

 此外,实地调查相关乡镇在查阅选民名单、投票情况、选票时,发现如下状况; [3]

 A. 前任联邦选举委员会把省或邦总理希望当选举委员会分会主席和成员的人接受并任命。
 B. 在联邦政府办公处的指导下,成立了由省或邦总理组成的选民名单完整性支持小组,由于该小组,出现了选民名单重复的现象,并发生了选民两、三次及以上参与的状况。
 C. 将大量无身份证的人列入选民名单,发现选民名单中同一张身份证的人被列入两三次及以上。
 D. 前联邦选举委员会(UEC)已发布指令,要求60岁及以上的选民在选举日之前的29-10-2020提前投票。在这样的提前民意调查中,因为民盟党(NLD)胜利团体在提前投票期间进行了民意调查,一些地方去选民家操办。
 E. 依据有关Covid-19疾病的健康指南,无法反回选区的选民要提前投票,关于此事,联邦选举委员会发布了2020年10月8日通知及2020年10月11日的指令。由于这项指令,发现重复选民名单,那些无身份证的人大量被列入选民名单并投票。
 F. 联邦选举委员会(UEC)在2020年8月19日发布指令无身份证的选民将能够投票。经查明,那些不符合相关议会选举法的无身份证人民被允许投票。
 G. 在选举日选票站使用的“带(√)的可选章”上,没有UEC标志的任何选票都将被视为有效。
 H. 每个投票站出现大量选民登记错误并非偶然,而是有意为之。
 I. 在成立选举委员会小组、选民登记、竞选、设立选举谈判委员会、提前投票、选举日投票等各项选举措施中为全国民主联盟党滥用其行政权力并干涉。
 J. 非民盟党(NLD)的其他政治党、议会候选人的选举活动,包括对所有有关选举的操办,滥用行政权力、Covid 19预防限制后,预谋不合法地获取国家的权力。
 K. 前联邦选举委员会滥用职权违反规章制度。

 于是,2021年7月26日,重新组建的联邦选举委员会,根据(2/2021)号公告:在2020年11月8日举行的多党制大选,不符合缅甸联邦共和国宪法、联邦选举委员会法、相关议会选举法和规律,并发现此选举是不合法、不公正的,因此废除此次选举结果。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