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府和联邦选举委员会在编制选民名单时,发布了与相关议会选举法不符的下列指令:
A. | 由于选民名单错误,2020年8月4日,联邦政府办公室为了选民名单完整正确成立了支持团队;其中包括相关的地区和省邦总理领导的移民局部长、委员会、总行政部人员。基于该团体的权威,全国民主联盟的各级胜利团体对选民名单施加压力,要求将其列入选举前夕,因此有关选举部分小组不能核实选民名单,发现了选举名单的多余及错误等状况。 [1] |
B. | 相关议会选举法第 6 条规定那些有权投票的人的资格标准:小节(a)规定, “在选举开始之日应满 18 岁、不违反本法规定的公民、外国人、入籍公民”;小节(b)规定,“在相关选区选民名单上的人”。但是,为了不失去没有登记等必要信息的选民的投票权,证明选民名单上的人是真实的:如果您可以出示有效的驾驶执照、工作人员证、学生证、红十字会员证、辅助消防队证、民兵会员证和慈善会员证,则可以投票。 前联邦选举委员会于2020 年 8 月 19 日发布该指令。因此,在投票站,使用无法验证的选民身份证参加投票,允许无身份证人员参加投票,同一身份证号码在选民名单中有2次、3次及以上参加投票。从此发现:违反相关议会选举法第59条的规定。 [2] |
C. | 根据Covid- 19发病率情况,2020年10月9日,前联邦选举委员会指示:2020年10月6日完成领取选民证的程序,11月的第一周内分发这些选民证等。因此,发现,选民证的夸大、选民证到达非利益相关者、由于在投票站很难核实选民的正确性,允许携带选民证的人投票等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投票。 关于发给假选民证,发现民族院议长Mann Win Khaing Than的儿子Ko Soe在克伦邦、苗瓦底镇、3号区 投票站去监督选民证(假的)的制作。 [3]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