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总统办公室宣布的2016年3月30日公告号(4/2016), 吴拉登(U Hla Thein)主席带领着同四名成员开始组织了联邦选举委员会,其4名成员包括吴昂敏(U Aung Myint), 吴梭耶(U Soe Ye), 吴吞钦(U Tun Khin )及 吴拉丁(U Hla Tint)。按2017年6月14日命令号(14/2017)再任命了两位成人吴敏乃(U Myint Naing)及吴丹泰(U Than Htay)。按2019年3月8日命令号(8/2019)还任命了八位成人,包括吴纽盛(U Nyunt Sein),吴代吞(U Thet Htun),吴敏昂(U Myint Aung),吴苏达尼尔吉(U Saw Daniel Kyi),吴昂梭温(U Aung Soe Win),吴丹昂(U Than Aung),吴明水(U Min Swe)及吴水丁伦(U Swe Tint Lwin)。当时的联邦选举委员会是与一位主席及(14)位成员共15位组织的。 [1]
上面描述的联邦选举委员会成员中,吴丹泰(U Than Htay) 是举行多常制议会大选时代表民主党即腊戍选区二号参加的。当时被选为议会候选人。到了2015年又代表民主党即掸邦民主议会选区三号参加了大选。但这一次没被选举。掸族民主党的吴赛弯莱坎(U Sai Wan Hlaing Kham)被选为议会候选人。根据吴丹泰(U Than Htay)的个人简历,发现了他在(1988)年当过腊戍中央罢工成员动员小组委员会主席、(1990)年当过腊戍选区二号人民院代表、腊戍镇区组织小组主席、掸邦组织小组成员以财务部的主席、掸邦第一组织小组的领导、负责仰光总部的办公室和法律援助小组,还当过政治案件的律师;2012年当过掸帮北部胜利队的主席,并2015年当过腊戍胜利队的主席。 [2]
2017年举行了补选后2017年11月一步步地重新开始组织大选委员会。履行组织选举委员会的过程中,为了组织地区选举委员会和联合领士选举委员会,联邦选举委员会向地区部长发送2017年11月27日信件编号4/YAKAPA(47)/KAMAYA;向州首席部长发送了2017年12月7日信件编号4/YAKAPA(55)/KAMAYA要求审查选举受人们尊敬的人员名单。根据其名单,联邦选举委员会即2017年12月4日公告号(33/2017)组织了七个个地区选举委员会分会;2017年12月6日公告号(34/2017)组织了七个省、邦选举委员分会,即2018年1月9日公告号(5/2018)组织了联合领士选举委员会分会。这些都是经过审查后发现的。 [3] [4]
审查后发现,为了能组织自治区、省、市选举委员会分会,给省地区分选委员和联合领士选举委员会分会发送了2017年12月4日信件编号4/YAKAPA(50) /KAMAYA,2017年12月6日信件编号4/YAKAPA(53) /KAMAYA ,2017年12月8日信件编号4/YAKAPA(56) /KAMAYA及2018年1月9日信件编号4/YAKAPA(1) /KAMAYA指导履行的行为。还发现了新地区选举委员会分会主席同两位秘书去会见地区邦省总理并要求发送预定的名单,把最后预定的名单再给总理看好,等批准下来之后要继续向委员会报告。 [5]
为了组织街道、村组选举委员会分会,发现了联邦选举委员会给地区分选举委员和联合领士选举委员会分会发送了即2018年2月7日信件编号4/YAKAPA(2) /KAMAYA及2018年4月9日信件编号4/YAKAPA(16) /KAMAYA指导履行,并提示了2018年5月18日是组织选举委员会分会的最后一天。另外,还发现了组区域或乡村选举委员会分会是通过内比都理事会同意后才组织的。 [6]
以前,联邦选举委员会按联邦选举委员会法律条款第10-条,小节(C)的责任与权力,组织了地区或省选举委员会分会、联合领士选举委员会分会、自治区选举委员会分会、县选举委员会分会及市选举委员会分会,按照委员会规定的联邦选举委员会法第16条,地区或镇选举委员会分会在各自的地区或镇内组织了街区或乡村选举委员会分会。被分配职责的人虽然符合联邦选举委员会法律条款的要求,但实际上,就在2017年,组织选举委员会分会时却通过有关行政机构拿到同意后聘请分配职责的。因此,在有些地方,选举委员会分会内,包含了当过民盟党组织人、民盟党成员以及其党的坚定分子、没有摆脱党派政治的。因此,审查后发现了实施选举措施时让现任执政党上风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