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
前联邦选举委员会即2017年11月17日公告号(32/2017)宣布组织地区、县选举委员会分会。此后,即2017年12月4日公告 日公告号(33/2017)及2017年12月6日公告号(34/2017)再次宣布组织省、邦选举委员会分会。在宣布中,发现省、邦选举委员会分会的主席与成员是由地区总理自己分配职责的民盟坚定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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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下面是与民盟相关的克耶邦选举委员会分会主席和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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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吴丹梭(主席)(2015议会大选克耶邦民盟胜利队成员,党坚定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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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杜秋秋丹(成员)(她的丈夫是民盟胜利队成员、组织负责人,派对瘾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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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杜内内钦(成员)(民盟支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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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吴丁梭(成员)(民盟支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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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前联邦选举委员会,即2017年12月22日公告号(52/2017)组织了县选举委员会分会,2017年12月23日公告号(53/2017)组织了市选举委员会分会,但克联邦选举委员会分会并不知道此宣布,所以根据以前克联邦总理发送的名单包含的民盟坚定分子和支持者都被分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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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组织克伦邦选举委员会分会的时候,让民盟党的坚定分子参与了,可见,还提前企图措施对大选的工作纲领不公正的手段。组织选举委员会分会的时候,取消了已宣布的会员之后,为了重新组织,又宣布了指令。重组的会员都是克伦邦总理发送的名单中的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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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
组织钦邦选举委员会分会的时候,联邦选举委员会按照法律条款第10条小节(C)责任与权威,只向立法在外的州政府请求批准组织镇、县、市选举委员会分会。此外,民盟州首市部长非法地会见镇选举委员会分会,并做出筛选选项。州首市部长给跟自己非常密切的人打电话分配任务。前联邦选举委员会虽然即2017年11月17日公告号(32/2017)号组织了镇选举委员会分会并分配任务。但州首市部长只愿与民盟有关系的人来组织与接受任务。因此,前联邦选举委员会再次宣布了2017年12月4日公告号(33/2017),组织了钦邦选举委员会分会。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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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
为了给村道与村庄选举委员会分会代替委员会成员,钦邦政府计划财政部长吴翁国(U Wee Kaw) 想要同镇分选举委员协调。所以给省选举委员会分会发送了2020年2月11日信件编号1/2-2(14)/位3。省选举官员吴林觉(U Lin Kyaw)先生发送了两个信件编号回复通知:2020年2月17日信件编号1/(1)-KAPASA/钦KAMAYA(分)及2020年2月18日信件编号2/(3)-NANGAYA/钦KAMAYA(分)。假如省、县、镇、区选举委员会分会的成员因身体不舒服或是有社会事物辞职了,省选举委员会分会向省总理和有关地方部长请求批准。检查后发现了其请求批准的行为是由民盟控制的。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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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
联邦选举委员会重组选举委员会分会的时候,为了发送名单,实皆省地区政府前总理敏乃(Dr Myint Naing)博士指令,让相关议会代表亲自参与和领导选择。组织卡搭区印道镇选举委员会分会的时候,因为不包含民盟党爱好者,相关议会代表员们干涉并给前联邦选举委员会施加压力重组选举委员会分会。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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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
前联邦选举委员会按2017年11月17日公告号(32/2017)重组选举委员会分会时,吴温貌(U Win Maung)以主席同5名成员组织了勃固省选举委员会。把其事项的复印本发送到勃固省地区政府之后,勃固省地区政府前总理吴温登(U Win Thein)先生在他的家会见了勃固省地区选举委员会的吴温貌(U Win Maung),并说,他不满意联邦选举委员会组织选举委员会分会的事情,还想要给联邦选举委员会打电话,再说他的想象中不考虑让吴温貌(U Win Maung)当主席。因此,前联邦选举委员会收回公告号(32/2017)之后,按2017年12月4日公告号(33/2017)重组,此委员名单中,前主席吴温貌(U Win Maung)的名字不包含了,是与私下人员重组起来,委员名单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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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吴摩水(U Moe Swe)(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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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吴昂敏(U Aung Min)(第一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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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杜钦拉水(Daw Khin Hla Swe) (第二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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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吉梭博士(Dr.Kyi Soe) (第三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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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杜杉杉妙(Daw San San Myat) (第四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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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耶妞乃博士(Dr.Ye Nyunt Naing) (第五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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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重组的勃固省地区选举委员会分会的成员大多数、是与民盟相关的,其中第四成员杜杉杉妙(Daw San San Myat)是勃固省地区政府前总理吴温登(U Win Thein)的侄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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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
按照联邦选举委员会法律,联邦选举委员会要负责组织地区、州、省、县、乡选举委员会分会;地区、州选举委员会分会要负责组织街道、村组选举委员会分会。但是根据发现,勃固省地区政府前总理吴温登(U Win Thein)先生给地区选举委员会分会指令,组织村组选举委员会分会之前应该要从他那儿获取许可。前街道、村组选举委员会分会若有空缺的职位,先要开会分析,之后给总务部提交分析结果。其结果由镇区行政部负责人同四位议会员先确定批准。不过,勃固省地区政府前总理吴温登(U Win Thein)先生确定批准了才可以分配任务。议会成员们确认已选的前街道、村组选举委员会分会的会员大多数是由民盟党议会成员选择分配任务的,都是民盟党的。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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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
马圭省选举委员会分会是由(6)位被人信任尊重的和(10)位地区层面的,共有(16)位而组成的。为了能这样组织,邀请了(6)位被人信任尊重的并退休的人,而且,问了问他们愿不愿意,然后给联邦选举委员会提交了他们的个人简历。 大选工作要遵守法规,虽然优先考虑了执法人员,但他们未被前联邦选举委员会任为委员而未交给他们责任。此原因是由马圭省前总理和民盟党中央委员不同意而引起的。关于组织省、邦、县、区举委员会分会,联邦选举委员会同马圭省前总理磋商了之后,以保密模式要求名单。为了任命委员会分会成员要透明地任命人民信任并尊重的人,但马圭省议会成员选择的民盟坚定分子和民盟党支持者的名单给马圭省前总理提交之后,把已选的名单还向前联邦选举委员会即保密模式寄信提交。据悉,自从2017年组织了选举委员会分会,为了自己的党得到胜利,也为了组建政府,前联邦选举委员会主席吴拉登 (U Hla Thein) 和马省前总理吴昂摩妞博士 (Dr.Aung Moe Nyo)两人企图触犯法律和规则欺诈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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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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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
前联邦选举委员会按2017年11月17号公告号(32/2017)组织了曼德勒选举委员会分会,其中包括6名被人民信任并尊重的人及10名地区层面的人,共16名委员,但是曼德勒地区前总理和民盟赏委员都不同意,于是,按2017年12月4日公告号(33/2017)重组曼德勒地区选举委员会分会。前联邦选举委员会按2017年12月18日公告号(44/2017),在曼德勒省内组织了县选举委员会分会;按公告号(45/2017)任命组织了镇区选举委员会分会。据悉了解到,前联邦选举委员会同前地区总理为此事会见商量、操办。为了重组已任命组织的镇区选举委员会分会之中的马达拉镇、塔别全镇、麻岭镇、迈克提拉镇、塔条西镇和敏岩镇的选举委员会分会,曼德勒省前总理佐敏貌(Dr Zaw Myint Maung)通过保密模式,交给前联邦选举委员会主席拉登先生,此信即2017年12月20日的信件编号1/2-1/5位6(243)。此后,联邦选举委员会宣布了即公告号(54/2017)重组任命。在有些镇选择 邻里、村组分委员的时侯,全民盟的获胜议院代表们也参加履行。已任的主席、成员因各种原因有空缺了,有关获胜议院代表与县、镇管理委员会合作选举之后,经地区首席部长同意的时候,由联邦选举委员会实行代替任命。
[11]
[1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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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
作为前联邦选举委员会,按照曼德勒地区政府可心任命的名单组织了漂县镇选举委员会分会。对于此事,漂县镇人民院代表吴当埃(U Thaung Aye) 在人民院第二届例会举行的第五天提出:能否改联邦选举委员会返回发送的名单和漂县镇选举委员会分会的名单中写错的两位议会员的名字。关于此问题,前联邦选举委员会委吴昂敏(U Aung Myint)回答得不太准确清晰,他只提出:“这些委员名单就是根据联邦选举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而履行的;作为前联邦选举委员会,是按国家立法机构,人民院从曼德勒地区政府发送的名单履行的。”从此显见,前联邦选举委员会不是公正的独立组织。政府成员们不但给前联邦选举委员会影响了,还做出干涉。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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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
关于孟邦分选举委员分会组织的事情,前联邦选举委员会在2017年11月17日,给孟邦选举委员会分会即2017年11月17日公告号(32/2017)发传真。但指令把此其公告号(32/2017)封闭之后要保存下来。孟邦总理跟前联邦选举委员会直接联系后,按2017年12月6日公告号(34/2017)排除了孟邦选举委员会分会的(4)位委员,然后代替了(4)位全民盟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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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
在孟邦,组织县、镇,在前联邦选举委员会的指导下,向孟邦总理报告后才组织举委员分会的。根据2018年1月2日公告号(3/2018)和2018年1月2日公告号(4/2018),组织了县选举委员分会和镇选举委员分会时,对于被任命组织的人都是否符合与联邦选举委员会选法第(16)条中规定的选民资格,都没有经详细检查,而其会员大多是前民盟坚定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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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
2017年在若开邦开始组织州、县、镇选举委员分会时,为了让民盟党员和民盟党坚定分子也能加入组织,民盟党让前总理吴尼布 (U Nyi Pu) 在已选好的名单上签名。吴尼布(U Nyi Pu)把签好的名单再交给州选举委员分会秘书了。可见,县和镇选举委分员会中加入民盟党员是由前联邦选举委员会愿意加入的。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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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
作为前联邦选举委员会,为了重组仰光省选举委员分会要求了提名名单。按2017年11月17日公告号(32/2017),组织其选举委员会分会时,该名单中包含了以前的主席,2位成员和专门加入的3位成员。第二天,排除把此公告,并按2017年12月6日公告号(34/2017),由其他成员重组的仰光省选举委员分会。据发现,这些新成员是由仰光地区政府前总理吴漂敏登(U Phyo Min Thein) 提交名单的。为了继续组织县与镇选举委员会分会,联邦选举委员会会见了有关省、邦首席部长,并获得指导与实行。仰光省选举委员会分会吴吉敏(U Kyi Myint)主席和吴丁貌埃(U Tin Mg Aye)秘书会见了前总理吴漂敏登(U Phyo Min Thein),他们把前总理已选的名单给联邦选举委员会提交之后按照其名单任命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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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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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
据发现,作为前伊洛瓦底省政府联邦选举委员会重组选举委员分会时,提前计划发送名单,假如选举委员分会主席或成员有空缺了,代替的人是经省政府总理批准的人,还需要把代替品名单提交给前联邦选举委员会。当时,民盟党的有关议会成员干涉组织选举委员会分会的事,此外,在投票站,村庄选举委员来选、收藏提前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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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
为了重组联合领士选举委员分会(包括一位主席和六位被信任并尊重的人),联邦选举委员会向内比都理事会要求提名名单。联邦选举委员按2018年1月9日公告号(5/2018)任命组织其选举委员分会。为继续组织县和镇选举委员分会,联邦选举委员会主席让省、帮、联合领士选举委员会分会主席和秘书会见,有关地省、帮总理,并接受指令后,联合领士选举委员分会吴登推主席(U Thein Htwe)和吴昂梭温秘书(U Aung Soe Win)去会见内比都委员会成员吴昂敏吞(U Aung Myint Htun)提交理事会发送的名单。前联邦选举委员会按2018年6月8日公告号(81/2018)和(82/2018),在联合领士内的2个县和8个镇的选举委员分会主席和6个委员各个都接受分配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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